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系统掌握法学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和一定的研究能力;适应依法治国和法治浙江的需要,能从事司法、行政执法、企业法律事务以及法律中介服务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二、基本业务规格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道德修养、健康的体魄和稳定的心理素质;具有实事求是、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的精神;2.具备大学生所应掌握的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3.系统掌握法学主干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有关国内外法律法规及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4.具有应用法学基础理论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熟悉基本法律工作流程,能够比较熟练地处理一般法律事务;5.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6.具有较熟练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能够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达到CET-4水平;7.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通过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一级考试;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收集资料,检索文献。三、基准学制四年四、授予学位法学学士五、主干学科法学六、专业主干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