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科生院招生网更新时间:2022-12-01点击数: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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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风尚,提升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管理保障水平,确保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组织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报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全体考生开展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以积极防范、制止考生参与国家教育考试作弊事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积极防范和制止校学生、报考考生参与国家教育考试舞弊。

二、教育对象和时间安排

(一)教育对象:诚信考试专项教育的对象包括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报考我校研究生的全体考生。

(二)活动时间:20221224日前。

三、组织形式

对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的专项教育由各相关学院以系或班级为单位组织教育形式自行确定

对报考我校研究生的全体考生专项教育由研究生负责,教育形式可采用信函寄送或网络告知等方式。

四、教育内容

)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的专项教育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附件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附件4);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录)(附件6);

4.《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附件7);

5.《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摘录)(附件8);

6.近年来发生的高校学生参与高考、研究生招生考试作弊的相关案例(附件9

)报考我校研究生全体考生的专项教育内容

相关教育内容由研究生处整理后统一开展。

五、工作要求

诚信考试教育是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构筑考试安全防线的重要抓手。各学院要加强组织,按本通知要求认真部署落实,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的专项教育内容


教务部(招生办)

学工部     

研究生处(研招办)

                                     20221130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组织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docx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docx

附件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录).docx

附件7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docx

附件8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摘录).docx

附件9近年来发生的高校学生参与高考、研究生招生考试作弊的相关案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