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培养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贯彻因材施教原则,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增强学生的自主选择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和《浙江万里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转专业原则第二条突出以学生为本。学校把学生成长成才放在第一位,树立人人成才、多样化成才观念,尊重学生个性选择,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第三条推进自主理性选择。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入研究学生需求和社会需求,探索建立开放有序的专业体系和自主选择专业的制度,为学生自主理性选择、实现良好专业发展创造条件。第四条实行适度调控。学校在教学资源和教育质量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尊重学生意愿,努力满足学生合理的专业选择要求。第五条坚持公正公平。学校公平公正地制定转专业条件及申请、考核、批准等程序,并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第三章申请转专业条件第六条在校学习期间除特殊规定不能转专业之外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第七条退役后复学和